着力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2007/11/07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笔谈
着力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党支部书记张尧学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学内容方式、考试招生制度、质量评价制度等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党的十七大关于教育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校学生超过25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了22%,从精英教育进入到大众化教育阶段,实现了历史的跨越,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的需要,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充分体现了高等教育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中的社会价值。
在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我们有针对性地召开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启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通过“教学名师奖”表彰活动,“国家精品课程”、实验示范中心、“万种新教材”、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大学英语改革,积极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等,强化了人才培养工作在高等学校的中心地位,深化了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保证了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我国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认可,目前,包括26个发达国家在内的32个国家已与我国签订了学历和学位互认协议。
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研究十七大报告,不断加深理解和提高认识,在教育部党组的领导下,结合高等教育的实际,针对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新思路和新举措,开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
要以“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为抓手,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确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促进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协调发展。确立与高等教育大众化相适应的多样化的人才质量观,通过政策引导,促进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分层分类办学,形成办学特色,满足国家、区域、行业、职业对不同层次、类型高等教育人才的需要。
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在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人才培养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做到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努力把我们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真正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要重点支持国家优先发展行业、艰苦行业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建立与产业、行业紧密结合而又共同参与的机制,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课程体系、课程与实践教学内容、教师培养和使用机制等,形成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要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加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重视实践教学,在过去重视知识传授的基础上,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支持高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强调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鼓励高等学校探索建立大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的制度,积极推动大学生参与校外学习、实践和创新,开发学生潜能,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