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服务
2007/11/01
大力加强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服务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笔谈
教育部直属机关党委中国教育报主办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司长、党支部书记孙霄兵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重要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报告深刻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报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对进一步做好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从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的战略高度,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高度重视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大力加强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使我国教育不断焕发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我们紧紧围绕教育部党组确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教育改革与发展实际,推动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指明了方向。作为部机关综合职能部门,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切实履行好职责。
一要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研究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大力加强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教育政策研究,进一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动摇,总结我国教育发展实践,借鉴国际教育发展经验,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出新时期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政策建议,促进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二要紧紧围绕教育部党组确定的中心任务,认真参与教育重大政策和工作部署的研究制定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宏观政策思考和战略研究,当好部党组研究、决策的参谋和助手。认真研究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政策措施,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教育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做好教育季度、年度形势分析工作,关注教育政策动态,收集教育政策信息,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教育政策措施的实效性。
三要紧紧围绕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切实落实教育部新一轮教育立法规划,不断提高教育立法质量。认真做好《教育法》修订工作,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条例》,加快《考试法》、《学校法》、《学位法》和《终身教育法》起草进程,研究修订《职业教育法》,继续推进《教师法》和《高等教育法》修改工作。研究制订必要的教育规章。
四要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进一步深入开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坚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切实加强教育改革发展实践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教育决策服务。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研究,着力研究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促进改善民生与社会和谐。坚持教育公益性质,更加关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更加重视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的受教育权,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共服务政策体系和制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五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总结和推广依法治校的经验,积极推动学校章程建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教育行政许可制度,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强对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教育政策研究是教育决策的重要基础,教育法制建设是促进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决心在教育部党组的领导下,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开创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