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教师队伍建设
2007/09/29
用制度保障教师队伍建设
——二论学习胡总书记讲话精神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强调,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师是关键。胡总书记鼓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灵魂工程师,向广大教师提出了四点希望,并要求全社会采取有力措施,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国家建设、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传承的战略高度阐述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指明了教师队伍建设的前进方向。讲话内涵深刻,意义重大,是新时期教师工作及教师队伍建设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
当前,我国教育事业正处在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大发展、大变革时期。实践表明,教育的发展,教师是关键,而教师队伍的成长,制度建设是关键。深入学习领会胡总书记讲话精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是社会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也是教师应该自觉履行的社会责任,但同时也需要社会对教师的合法权益加以承诺和保障。目前,我国已经通过相关法规制度对教师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在新的社会环境下,还应该进一步明晰教师的职业属性,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不受到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扰和侵犯。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应该不断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依法保障教师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的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环境。
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积极推进教师教育新体系的建设。我国现行的教师培养培训体制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固有的教师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专业设置与课程内容,都与当前快速发展变革的教育实践越来越不适应。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和国家新课程改革向纵深的逐步推进,需要国家从教育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把创新教师教育体制作为推进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师范教育改革,探索教师培养和培训的新模式,推动我国教师教育和教师培养新体系的建设。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作为人类文明的传承者和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和期望很高。教育行业又没有太多的“精彩”和“诱惑”,需要更多的是教师本人的自制力、平常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另一方面,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以及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又需要一大批优秀人才投身于教育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国家建立切实可行的政策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当教师,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改革教师管理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目前,我国放宽了教师资格的专业限制,扩大了教师聘用的选择范围。这有利于吸收非师范专业的部分优秀毕业生和其他行业的成功人士从事教育工作,但这又带来了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同时,目前的教师管理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和工资保障激励机制,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设计也不完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此外,教师资源在分配上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校际不均衡、地区差别过大的问题。所有这些方面,都需要我们继续改革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采取特殊政策措施,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农村教育的规模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教育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关系到我国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而师资又是影响我国农村教育发展的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国家和政府需要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特别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这一问题。2006年,国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今后还应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养老保险制度、职务制度、培训制度以及城乡教师交流制度等,为农村教师排忧解难,稳定和充实农村教师队伍,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重视基层经验,鼓励和支持地方、学校的制度创新。在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问题上,我们过去实行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设模式。这种单一的制度建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地方和学校在教师工作创新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当前形势下,国家应鼓励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科研单位、大中小学的制度创新,高度重视和尊重基层好的经验,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教师制度创新的生动局面,充分调动制度执行者和遵守者进行制度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制度创新的合理性和多样性。
这样,教师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施就必然会不断推向深入。(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田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