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招标启事
2014/03/19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经商定,即日起联合启动第七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
“中国外语教育基金”由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于2001年发起并设立,资助全国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外语教学与科研活动。该基金已陆续完成五批项目,第六批项目也已进入结项阶段。在各批项目中,多项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有力推动了我国外语教学与研究的发展。
“中国外语教育基金”前六批项目由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持。随着国内外外语教育研究领域的拓展,根据需求,第七批项目由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共同主持,旨在集三方在科研能力、专家资源和业务领域的优势强化对本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的支持,带来更丰富的实践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国外语教学与研究的创新与发展。
第七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面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本批项目将遵循“鼓励课题创新、结合教学改革、提高研究质量”的总体原则,支持体现创新性、合作性与实践性的研究,并特别鼓励针对实际教学问题的行动研究。第七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设重点课题25个,一般课题50个。课题范围将涵盖教学改革研究、课程体系研究、人才培养研究、教学教法研究、教师发展研究、教学评估研究等多个领域。
一、主持机构
第七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特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评审、指导与监督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主任:文秋芳(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王守仁(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仲伟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指导专家:从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专家中选聘
二、应标对象
1、全国高校外语教师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2、第五批、第六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未结项者或未通过结项者不得申报。
3、前六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结项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4、每人限报一个课题。
三、招标程序
1、2014年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项目招标申请书,逾期不予接受。
2、2014年5月31日前: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与经费。
3、2014年6月30日前:组织中标负责人培训。
4、2015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中期检查。
5、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终期检查。专家评审后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推荐出版。
注:第七批基金资助项目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必须在论文首页下方或扉页注明“本研究得到第七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资助。”
四、经费来源
由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金构成。
五、经费标准
重点课题每项研究经费为10000元(除注明外),一般课题每项研究经费为5000元。中标课题组或个人签署《第七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子项目资助协议书》后一个月内,支付50%作为前期研究经费,课题结项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其余50%经费。中标课题组或个人每次收到经费后两周内须寄回发票。
六、材料要求
招标申请书需要申请人签字、单位签署意见后,将书面材料邮寄至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电子邮箱。
材料装订要求:1,一式两份,左侧装订;2,纸张:A4纸。
七、联系方式
寄至:挂号件、EMS、普通件地址(请勿寄送包裹):100089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45# 谢娟
快递件地址:100089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西院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谢娟
联系电话:010-88816612
电子邮箱:zgwyjyjj07@126.com
网上查询:http://www.sinotefl.ac.cn(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