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招标启事
2020/04/10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经商定,联合启动第十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面向全国公开进行课题招标。
“中国外语教育基金”由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于2001年发起并设立,本批项目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主持,资助和指导全国各级各类院校开展外语教育教学与科研活动。目前该基金已陆续完成八批项目,第九批项目也已进入结项阶段。其中多项研究成果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体现了各发展时期和研究领域的特色成果,有力推动了我国外语教育教学与研究的创新与发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高等外语教育教学面临新形势与新挑战,呈现新特色与新形态。为鼓励更多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外语学科创新、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支持更多体现创新性、合作性与实践性的课题,第十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将进一步扩展课题范围,加大支持力度。本批项目设重点课题23项、一般课题18项、共建课题22项。课题范围涵盖人才培养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体系研究、教学方法研究、外语测评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等多个领域。
一、主持机构
第十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设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项目的评审、指导与监督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如下:
(一)主任:王文斌(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何莲珍(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孙有中(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指导专家:从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中选聘。
二、应标对象
1.全国高校外语教师或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2.第七批、第八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未结项者或第九批未提交结项报告者不得申报。
3.前九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结项为优秀者优先考虑。
4.每人限报一个课题。
三、招标程序
1.2020年5月31日前:提交项目招标申请书,逾期不予接受。
2.2020年7月10日前: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与经费。
3.2020年7月底前:组织中标负责人培训。
4.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中期检查。
5.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终期检查。专家评审后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推荐出版。
注:第十批基金资助项目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必须在论文首页下方或扉页注明“本研究得到第十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资助”。
四、经费标准
第十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项目由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金。重点课题每项研究经费为10,000元(除注明外),一般课题和共建课题每项研究经费为5,000元。中标课题组或个人签署《第十批“中国外语教育基金”子项目资助协议书》后一个月内,支付70%作为前期研究经费,课题结项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支付其余30%经费。中标课题组或个人每次收到经费后两周内须寄回发票。
五、材料要求
请提交招标申请书电子版至电子邮箱zgwyjyjj@126.com,主题处请注明“第十批基金项目申报-主持人姓名(学校名称)”,例如:第十批基金项目申报-张三(北京外国语大学);所附申请书文件请按如下方式命名:申请课题类别及序号+课题题目-主持人姓名+申请书,例如:重点课题2.1外语类专业一流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张三申请书。
初步评审通过后,项目主办单位将通知申请人补交所在院系意见,即请院系在申请书加盖公章,然后将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16612
电子邮箱:zgwyjyjj@126.com
网上查询:http://www.sinotefl. org.cn(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