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章程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英语演讲赛事。
大赛旨在以立意高远的主题、严谨规范的流程和丰富多样的形式,通过各地高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以及主办单位有组织、分层次的选拔,为全国大学生创造一个激励外语学习、展示综合能力、选拔优秀人才的平台;同时,比赛的举办将有力推动高校英语教学,创新教学内容,展现教学水平,促进教师发展。
大赛组织机构权威,流程规范,覆盖面广,代表性强;赛程设计合理,赛制严谨,评判严格,保证公平、公正;比赛形式丰富,多角度展现选手的演讲水平与综合能力;着力拓宽学生视野,引导学生关注热点,培养思辨能力与文化沟通能力。
大赛的举办,将有助于外语教学的发展和中西文化的交流,有助于实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的国家人才战略目标。
主办单位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合办单位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与合办单位联合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指委会)等机构组成2012“‘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负责制定大赛的章程和赛题。大赛日常工作由组委会秘书处承担。各省(市、自治区)复赛承办单位自行成立复赛组委会,并报送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
参赛资格
全国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35岁以下,中国国籍。在职研究生、曾获得往届“‘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辩论赛”出国奖项的选手不包括在内。
参赛方式
初赛:符合参赛资格的高校学生可直接向本校外语院(系)或大学外语教学部咨询、报名和参加初赛。
复赛:初赛结束后,由举办初赛的外语院(系)或大学外语教学部向本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或复赛承办单位报名。
决赛:复赛结束后,由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参加全国决赛。
大赛组委会不接受选手个人直接报名。
参赛注册
从2012年6月30日起,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espeaking.org )将开放注册窗口,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及指导教师可以开始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向每位注册的选手发放注册编号。
所有参加决赛的选手必须在2012年11月18日前到大赛网站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完备的选手方可参加决赛。
大赛程序
初赛
组织方式:各参赛学校作为初赛赛点,由本校外语院(系)或大学外语教学部负责组织实施。所在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可给予协助与支持。
参赛资格:每个初赛赛点应有不少于20人参赛。参赛学校应保证本校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有公平的报名参赛机会。
比赛时间:根据本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公布的时间安排举办,确保在本省(市、自治区)复赛之前完成初赛。
比赛环节:可包括定题演讲、即兴演讲、回答问题等部分。可参考大赛决赛形式。
演讲题目:定题演讲可参考大赛决赛题目,也可自定。即兴演讲题目自定。
评委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须包含外籍评委)。中国籍评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比赛前应召开评委会,讨论并贯彻评分标准,以保证比赛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公正性。可参考决赛评分标准。
赛场布置:组委会秘书处将提供统一宣传海报模板和赛场背板设计模板(电子版),参赛院校也可自行设计,但必须包含大赛名称(“‘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和主办单位名称。
复赛
组织方式: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由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指委会)组织成立复赛组委会,主办复赛,外研社驻当地机构协办。
参赛资格:复赛组委会至少提前两周将复赛通知发给本省(市、自治区)全部符合参赛资格的院校。各省复赛组委会决定各初赛赛点进入复赛名额的原则,并预先公布。
比赛时间:2012年11月18日前完成复赛,并将入围决赛的选手名单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比赛环节:可包括定题演讲、即兴演讲、回答问题等部分。可参考大赛决赛形式。在进入决赛选手(前3名)中有并列名次时,须进行加赛。
演讲题目:定题演讲可参考大赛决赛题目,也可自定。即兴演讲题目由复赛组委会决定,在比赛前应严格保密。
评委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须包含外籍评委)。中国籍评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所学校(含复赛承办学校)只能有一人担任评委。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须规范、公平、公正,可参考决赛评分标准。比赛前应召开评委会,讨论并贯彻评分标准。复赛组委会应保存原始评分记录,并接受选手和指导教师的查询。比赛后建议以适当方式安排评委点评,以给予参赛选手与指导教师一定的参赛反馈。
奖项设置:各地复赛奖项与决赛一致,即包括特等奖(三人,赴京参加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相应获得指导教师特等奖、指导教师一等奖、指导教师二等奖、指导教师三等奖。
奖励标准:获得各省(市、自治区)复赛第一名的选手和其指导教师将获得资助,赴港澳地区进行教学交流(已获得全国决赛同级或更高级奖励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不再重复奖励)。鼓励复赛组委会争取当地教育部门和相关企业的支持,加大复赛奖励力度。
赛场布置:组委会秘书处将提供统一宣传海报模板和赛场背板设计模板(电子版),承办单位也可自行设计,但必须包含大赛名称(“‘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和主办单位名称。
复赛特别提示
1 各地复赛组委会应向本省( 市、自治区)所有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发布比赛通知,保证本地区所有院校有公平参赛机会,不建议对选手的院校、年级或专业等进行特别限制。
2 各地复赛时间、地点、承办单位联系人确定后,主办单位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3 各地复赛赛场相关设计必须包含大赛名称(“‘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和主办单位名称。复赛组委会可根据需要将复赛改称为区(省)级决赛。
4 各地复赛应遵守大赛章程,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主办单位将派员赴各赛区进行观摩。如接到有关复赛的投诉反馈,复赛组委会协同调查。如发现选手有舞弊行为,立即终止其参赛资格。如发现评委有徇私行为,立即终止其评委资格。
5 复赛完成后,复赛组委会须及时上报比赛情况,并督促进入决赛的选手到大赛官网注册。
6 大赛组委会将为复赛承办单位颁发复赛组织奖证书。
决赛
参赛资格:各省(市、自治区)复赛前3名(限3人,不得出现并列名次)选手。主办单位还将邀请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选手参加决赛。
比赛地点:北京
比赛时间:2012 年12月3日—8日
抽签规则:决赛选手的选手号和各阶段出场次序均由抽签决定,所抽到的号码或次序为最终结果,不得与任何人交换。
评委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外籍评委不少于4人。中国籍评委具有教授职称。比赛前应召开评委会,讨论并贯彻评分标准,以保证比赛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公正性。
比赛环节: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1阶段
比赛时间:2012 年12月3日—4日上午
比赛程序:
1 定题演讲: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为3分钟,题目为:
“What We Cannot Afford to Lose”(要求每位选手在本题目下加小标题)。
2 回答问题:由提问评委就选手定题演讲内容提两个问题,选手回答时间为每个问题1分钟;
3 第一阶段比赛结束后,排名前60名的选手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评委评分:
1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得分;
2 前5 位选手的成绩在第5位选手结束演讲后,经评委商议后统一公布;其余选手演讲结束后当场亮分。
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Prepared Speech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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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e to Questions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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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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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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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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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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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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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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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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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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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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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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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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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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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阶段
第一阶段晋级的60位选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第一阶段分数不带入第二阶段。
比赛时间:2012 年12月4日下午-5日
比赛程序:
1 即兴演讲:赛题保密,选手上场前20分钟抽题,即兴演讲时间为3分钟;
2 回答问题:由提问评委针对选手即兴演讲的内容提出两个问题,选手回答时间为每个问题1分钟;
3 综合知识速答:赛题保密,选手比赛时当场回答4个问题,每题必须在题目显示后5秒钟内答出。每题0.25分,满分1分,直接记入总分。题目与回答均为英文,涉及常识、语言知识、历史、文化、时事等;
4 第二阶段比赛结束后,排名前18名的选手进入第三阶段比赛。
评委评分:
1 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得分;
2 前5位选手的成绩在第5位选手结束演讲后,经评委商议后统一公布;其余选手演讲结束后当场亮分。
评分标准(总分101分)
Impromptu Speech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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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e to Questions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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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zz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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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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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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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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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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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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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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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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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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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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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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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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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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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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² 2012年12月6日,外研社将举办“全国英语演讲教学论坛”,具体通知将于2012年11月前发布,请关注大赛官方网站。
第3阶段
第二阶段晋级的18位选手分为6组,每组3人。排名前6名的选手被分入6个不同小组,其余选手抽签进入各组。每组3位选手使用同一道题目,演讲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第二阶段分数不带入第三阶段。
比赛时间:2012年12月7日
比赛程序:
1 即兴演讲:赛题保密,每组3位选手上场前15分钟同时抽题,分开准备;同时上场后按抽签顺序依次演讲;即兴演讲时间为每人2分钟;
2 回答问题:3位选手全部完成演讲后,按演讲顺序依次接受提问评委的提问,每位选手回答1个问题,时长1分钟;
3 拓展演讲:3位选手逆序依次进行1分钟的拓展演讲;
4 抢答:每组3 位选手抢答一组知识抢答题(含5道小题),每答对1小题加0.2分,每答错1次扣0.1分;
5 第三阶段比赛选拔出6名选手进入第四阶段比赛。
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选手得分。
评分标准(总分10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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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omptu Speech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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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e to Questions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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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ension Speech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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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oup Qu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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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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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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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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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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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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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anization/ Effective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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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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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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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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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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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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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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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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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阶段(总决赛)
第三阶段晋级的6名选手争夺冠军、亚军和季军。第三阶段分数不带入第四阶段。比赛形式待定,以组委会最终公布为准。
比赛时间:2012年12月8日
决赛特别提示
1 以上赛制如有变化,以组委会最终公布为准。
2 关于抽签:选手在决赛前的抽签仪式上抽取各自选手号,如因特殊原因,选手未能及时到场,必须指定代理人代替本人抽签。代理人须将选手签名的书面代理人委托书交给组委会备案。抽签仪式开始后尚未指定代理人的,视为弃权。各阶段比赛次序的抽签必须由选手本人进行,任何人不得代理。如抽签结束前未到场,则视为弃权,
由上一阶段选手顺次替补。
3 关于演讲题目:第一阶段定题演讲选手须自定小标题,并于注册时提交至大赛网站,注册结束(11月18日)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4 关于加赛:决赛各阶段晋级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赛。加赛出场顺序由选手现场抽签决定。每位选手抽取一道即兴演讲题目,准备10分钟,演讲时间为2分钟。所有选手演讲完毕后当场亮分,分数高者进入下一阶段比赛。
5 关于颁奖仪式:所有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出席总决赛与颁奖仪式。
6 关于大赛证书:大赛决赛获奖证书将在颁奖仪式上颁发,未领取证书者视为放弃奖励,组委会不予补发。大赛复赛获奖证书将按照网上注册实名颁发。
奖项设置
参赛选手
特等奖 6名,进入决赛第四阶段的选手,设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
一等奖 12名,进入决赛第三阶段但未进入第四阶段的选手
二等奖 42名,进入决赛第二阶段但未进入第三阶段的选手
三等奖 进入决赛第一阶段但未进入第二阶段的选手
单项奖 决赛过程中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选手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特等奖 6名,大赛冠、亚、季军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一等奖 12名,大赛一等奖获奖选手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二等奖 42名,大赛二等奖获奖选手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三等奖 大赛三等奖获奖选手指导教师
奖励方式
参赛选手
特等奖
冠军
获得大赛冠军奖杯及获奖证书,并赴美国George Mason University 参加文化交流活动。
亚军
获得大赛亚军获奖证书,并赴美国George Mason University 参加文化交流活动。
季军
获得大赛季军获奖证书,并赴韩国首尔Asian Debate Institute 参加培训和比赛。
一等奖 获得获奖证书及奖品,并赴港澳地区进行教学交流。
二等奖 获得获奖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 获得获奖证书及奖品。
单项奖 获得获奖证书及奖品。
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特等奖
冠军指导教师
获得大赛指导特等奖获奖证书,并赴英国牛津参加“ESU Cultural Seminar”活动。
亚军指导教师
获得大赛指导特等奖获奖证书,并赴英国牛津参加“ESU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nference”活动。
季军指导教师
获得大赛指导特等奖获奖证书,并参加“Asia TEFL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指导教师一等奖 获得大赛指导一等奖获奖证书及奖品,并赴港澳地区进行教学交流。
指导教师二等奖 获得大赛指导二等奖获奖证书及奖品。
指导教师三等奖 获得大赛指导三等奖获奖证书及奖品。
有关出国奖项的说明
1 以上奖项所涉及的国际活动如主办方临时调整时间或地点,外研社将及时通知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或视情况另行安排其他类似活动。
2 外研社提供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的往返国际机票、报名注册费( 含在国外的部分食宿费用) 和签证费,其他费用由获奖选手及指导教师所在学校承担。
3 指导教师须是在决赛报到时登记、确认的唯一指导教师,不可由他人代替。
4 出国奖项一年内有效。因护照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或签证被拒签等非主办单位方面原因而不能出国的人员不再享受出国奖励。
日程安排
2012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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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大赛启动仪式暨筹备会议,讨论本章程并确定2012 年决赛定题演讲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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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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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召开工作会议,确定比赛程序与章程,发布比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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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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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确定复赛承办单位,发布复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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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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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自治区)完成复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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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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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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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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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研社将于决赛期间举办“全国英语演讲教学论坛”,请关注大赛官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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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2012 年5 月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组织机构
一组委会顾问
周远清(教育部原副部长)
胡文仲(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李朋义(中国英语教学研究会秘书长)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
主 任 王守仁(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委 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何其莘(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
金 艳(教育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黛琳(教育部高职高专英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海啸(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
文秋芳(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仲伟合(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Stephen E. Lucas(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总校交流艺术学院教授)
三组织委员会
主 任 蔡剑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社长)
副主任 杨治中(全国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徐建中(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总编辑)
委 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陈永捷(上海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陈宗华(海南省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崔 敏(吉林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樊葳葳(湖北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何莲珍(浙江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嵇纬武(天津市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 力(重庆市外文学会会长)
李公昭(军队院校外语教学协作联席会主任)
李霄翔(江苏省高等学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李正栓(河北省高校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刘洊波(广东省大学英语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俊烈(安徽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卢保江(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马占祥(内蒙古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毛思慧(澳门理工学院贝尔英语中心主任)
乔梦铎(黑龙江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石 坚(四川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王健芳(贵州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吴亚欣(山西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吴松江(福建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徐志英(云南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杨广俊(河南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杨俊峰(辽宁省高等学校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杨 跃(陕西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余渭深(重庆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袁洪庚(甘肃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臧金兰(山东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曾凡贵(湖南省高教学会大学外语专业委员会会长)
张国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张克溪(青海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张文霞(北京市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赵国杰(江西省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周玉忠(宁夏回族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
组委会秘书处
常小玲 李淑静 李 萍 陈 静 周 静 刘相东 韩 磊 何 研 贺 娜
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9 号外研社大厦3506 室
邮编:100089
电话:(010) 88819992/9570
传真:(010) 88819496
电子信箱:espeaking@fltrp.com
附:2012“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章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