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届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区级赛和大陆决赛申办邀请
2012/09/17
海峡两岸口译大赛作为我国首个全国性的口译专业赛事,现已发展成为海峡两岸最大规模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外语交流活动。
厦门大学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继续共同主办2012年“第四届海峡两岸口译大赛”。本届比赛将围绕校级赛、区级赛、大陆决赛、台湾决赛和两岸总决赛逐级展开。大陆地区分为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北7个分赛区,各分赛区以邀请赛形式发函至本赛区范围内有影响力的高校,分别开展校级赛和区级赛,以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大陆地区决赛。经过大陆决赛和台湾决赛选拔胜出的选手将参加在台湾举行的两岸总决赛。校级赛将于2012年9-10月全面展开,区级赛将于11月在各区同时举行,大陆决赛将于12月举行,两岸总决赛将于2013年4月在台湾举行。
为进一步扩大比赛的影响和参与面,经组委会讨论决定,“第四届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大陆地区的区级赛和大陆决赛的承办学校将通过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方式产生。鉴于贵校在本地区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赛事组织能力,组委会诚挚邀请贵校报名申报第本届大赛的区级赛和/或大陆决赛的承办权。贵校一旦获得承办权,将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成为该赛区区级赛和/或大陆决赛的唯一主办学校,享有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品牌支持。
2.赛务和赛事组织可以得到组委会的直接支持和指导,赛题由组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口译专家制定并由专人送达主办学校。
3.区级赛主办学校可向参加区级赛的每名选手收取200元报名费,报名费全部用于区级赛的组织工作。
4.区级赛主办学校若能承诺组织省赛以扩大比赛覆盖面的,组委会将鼓励并积极配合省赛的组织,以进一步扩大区级赛承办学校在本赛区的影响力。省赛承办单位可以是高校、翻译协会、语言培训机构等单位和组织。
5.在比赛选手晋级名额方面,如果区级赛主办学校和大陆决赛主办学校有选手参赛但无人晋级的,可以另派一名选手直接晋级下一级别的比赛。
6.区级赛主办学校可选派1名代表作为嘉宾观摩大陆决赛,大陆决赛主办学校可选派1名代表作为嘉宾观摩在台湾举办的总决赛,组委会将资助上述嘉宾的食宿及交通费用。
义务
1.主办学校需竭尽全力确保比赛的成功举办。
2.区级赛主办学校需指导和协调在该区举行的各校级和省级比赛;大陆决赛主办学校需全程指导和协调全国7个赛区的区级比赛。
3.主办学校对比赛过程须全程记录,组委会对该记录资料(视频)享有使用权。
主办学校需全力配合组委会赛题赛务的布置及联络工作。
“第四届海峡两岸口译大赛”的区级赛和/或大陆决赛的承办申请从即日起开始。请于2012年9月20日前向组委会提交申办报告(申办表请见附件)。
关于大赛的其他详细情况,请登录比赛官网http://csic.fltrp.com或厦大外文学院网站http://cflc.xmu.edu.cn进行了解。
第四届海峡两岸口译大赛组委会
2012年8月10日
附件
2012年第四届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大陆地区比赛申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