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学年接受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
2015/03/24
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2015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约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4〕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5学年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高校在职教师。
2.申请人应为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
3.原则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接受专业及课题名称
详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访学招生信息库》;或者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查询。导师资料及联系方式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申请步骤
(一)个人申请。申请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两份。由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寄我办公室。
(二)导师签署意见。申请必须提前跟导师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沟通,并将导师同意接收的确认邮件转发或抄送我办公室邮箱bhfwxz@buaa.edu.cn。
(三)我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将在当年暑假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申请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
五、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为一学年(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于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日常研修工作应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六、考核结业
访学中期,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中期检查表》;访学期满前,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并提交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我办审核合格后,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监制的证书。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以下未扣除教育部资助费用)
文科 12000元 (走读)
文科 18000元 (非走读)
理工科13000元 (走读)
理工科19000元 (非走读)
注:非走读访问学者我校统一安排入住大运村学生公寓4人间。因学校住房非常紧张,非走读访问学者必须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版本的方式提供给访学办公室,住宿名单将在预录取时确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国内访问学者办公室(主楼512)
邮政编码:100191
联 系 人:林红 吴菁
办公电话:010-82338286
移动电话:010-18600244212
电子邮箱:bhfwxz@buaa.edu.cn ,linhongbuaa@sina.com
九、其他事项
1.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办公室。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内访问学者办公室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