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课程设计及法律翻译

2017.07.16 - 2017.07.17 北京

主讲专家: 张法连赵军峰董晓波徐文彬

价格:¥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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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为进一步加强法律英语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法律英语教学科研、促进法律英语教师发展,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全国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将于2017年7月16-17日在外研社国际会议中心举办“法律英语课程设计及法律翻译研修班”。研修班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张法连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赵军峰教授、南京师范大学董晓波教授和中国石油大学徐文彬副教授主讲。专家将分别就“大学法律英语课程设计”、“法律翻译专业建设及法庭口译等课程的设计”、“中国法与法律法规英译”和“美国合同法及汉译技巧”四个板块,通过专家讲座、现场指导、专题讨论、问答交流与研修反思等环节,带领参加研修班的教师将法律与英语有效结合,提升法律英语课程设计能力,探索法律翻译教学方法,为教师转型提供高效指导。

张法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ESP研究》学术期刊编委会委员、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考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法学博士(JD)、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后EMBA。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语言、语言经济学、美国法治文化、外交学和美国研究。近年在《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法律适用》《当代世界》等外国语、法学、国际关系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法律语言研究》《英美法律术语辞典》《美国商标法判例研究》《大学法律英语教程》《大学法律英语高级教程》等专(译)著、辞书、教材3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北京市社科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美国明尼苏达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甘肃政法学院特聘教授。曾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多年,主要从事外事翻译、美国内政、外交及中美关系的研究工作;曾任美国印第安纳州司法部副部长助理、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常委等职务。

赵军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院长、教授,翻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律语言学博士。发起成立世界翻译教育联盟(WITTA)并担任首任秘书长,现任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翻译协会理事兼法律翻译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翻译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法律翻译委员会主任、广州科技翻译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翻译专业指导分委会委员。曾出版专著《法律语篇信息结构及语言实现研究》,主编《商务口译》、“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商务英语口译(第二版)》、“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商务英语口译》等多部教材,另有译著多部。近年在外语类核心期刊《中国翻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语》《中国外语》《外语学刊》《外语教学》等发表论文30余篇。曾主持省部级科研教学项目多项。于2008年起,负责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翻译专业教学协作组秘书处日常工作。英国格罗斯特大学商学院高级访问学者、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访问教授,参加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高级管理人员进修班并结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二批校级“千、百、十”学术带头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

董晓波

董晓波,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后),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译审专家,国家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翻译专家,省重点研究基地“江苏国际法治动态研究中心”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应用翻译学、法律语言学、语言规划与语言政策等。 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出版学术专著6部,主编、翻译重要系列丛书60余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重要权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成果被收入“光明日报社重要理论成果数据库”。

徐文彬

中国石油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考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执业律师经历,以及丰富的法律翻译实践经验。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翻译、法律语篇分析和美国合同法等。发表CSSCI以及北大中文核心文章10余篇;参与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参与编写《大学法律英语教程》《法律英语翻译教程》等数部高校法律英语教材;出版译著多部,其中《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

加强法律英语课程体系建设 推进法律翻译发展

——全国高等学校大学法律英语课程设计及法律翻译研修班

2017年7月16-17日,“全国高等学校大学法律英语课程设计及法律翻译研修班”在北京举办,吸引了来自全国66所高校的百余名教师前来学习。为进一步加强法律英语课程体系建设,促进法律英语教师发展,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全国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共同举办了本期研修班。本期研修班也是外研社暑期高校外语学科中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第一期。

 

研修班由外研社高等英语教育出版分社副社长孔乃卓主持,特别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同济大学张法连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赵军峰教授、南京师范大学董晓波教授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徐文彬副教授担任本期研修班主讲专家。

孔乃卓副社长

 

2017年1月,国家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做出全面部署。《意见》指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的需要。培养合格的涉外法律人才,需要高素养的法律英语教师。法律英语是法律科学和英语语言学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在《大学英语教学指南》课程设置方面强调了专门用途英语(ESP)的重要性,建议学校将特定的学科内容和语言教学目标结合,设置专门用途英语课程,而法律英语就是专门用途英语的重要分支之一。为顺应当前的社会和语言发展形势,在为期两天的研修中,张法连教授、赵军峰教授、董晓波教授和徐文彬副教授对法律英语的课程设置和法律翻译两个方面作了系统讲解,通过专家讲座、现场指导、专题讨论、问答交流与研修反思等环节,带领参班教师将法律与英语有效结合,提升法律英语课程设计能力,探索法律翻译教学方法,为教师转型提供高效指导。参班教师不仅收获了新知,更拓宽了视野、更新了理念。

 

高屋建瓴:完善法律英语课程体系

设计法律英语课程,密切联系实际

 

张法连教授高瞻远瞩,首先从宏观上把握了国内外形势发展动态及人才市场需求,指出法律英语课程开设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接着从微观角度细致讲解如何设计法律英语课程。张教授指出,法律英语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教学中仍普遍存在教学体系不够完善、教学方法陈旧、师资力量薄弱和教学评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依照我国当下法律英语课程开设的环境和法律英语所处的地位,张教授对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原则、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张法连教授鼓励“法律英语精读”“法律英语泛读”“法律英语写作”和“法律英语文化”等各具特色的法律英语课程的创设,并对其课程安排进行了细致的指导。

张法连教授

 

设计法庭口译课程,理论与实践统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赵军峰教授则具体介绍了法庭口译的课程设计。基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级翻译学院完善的口笔译教育系统,广外发展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庭口译课程体系。赵教授在讲座中系统地介绍了广外法庭口译课程开设的情况,包括课程时间、课程安排、课程要求、课程内容等。该课程既涉及法律的理论与实践,也涉及翻译的理论与方法,为其他院校法庭口译课程的开设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

赵军峰教授

 

脚踏实地:推进法律英语翻译课程建设

建设法律翻译课程,成就法律英语翻译学科

 

赵军峰教授对法律翻译专业建设进行了系统的介绍。赵教授从法律翻译历史、种类、规范、原则、存在的问题和“适格”译者的基本素养等方面,指出法律英语翻译需要“立格”,旨在“传意”。法律英语翻译学科的建立,对于整个翻译学科的科学化和立体化具有重要意义。

 

剖析合同翻译,呼吁法律、英语“两栖”人才

徐文彬副教授从合同法出发,对合同的翻译作了深度剖析。徐文彬副教授低调幽默,以历史典故“一合酥”切入开场,穿越时空,将曹操与杨修带到美国法院,谈笑间让参班教师轻松地理解了“邀约”“承诺”“对价”等法律合同专业术语。随后,徐老师由浅入深地讲解了美国合同法中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对价、合同解释与合同翻译以及合同救济法与合同翻译等问题。开篇乌托案例博古通今,中间美国“鸡”案引人入胜。徐老师在讲座中多处引经据典,内容知识性与趣味性并重,为我们呈现了精彩的合同翻译解析。

 

徐文彬副教授

 

解读法规翻译,构建词语、句式规范

董晓波教授对中国法与法律法规的英译进行了解读。研修中,董教授结合其实践研究,就如何规范化英译地方性法规,分别从前言、正文、总则、分则、附则等方面,从重点词汇、法律术语等语篇层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董晓波教授从初始规范、操作性规范、关系规范、传意规范和义务规范五个方面对当下我国在英译地方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同时,董教授以主体层次、问题领域与规划问题三个维度为参会教师详细介绍了其独创的法律法规英译研究框架,指出当今法律英语翻译领域的研究热点和前沿课题,为法律英语教师指明科研选题的方向。

 

董晓波教授

 

思想碰撞,共同提高法律英语教研水平

研修中,各位参班教师通过专题讨论和反思日志与专家及同行充分交流思想、分享经验。在16日晚专题讨论环节中,参班教师与张法连教授、董晓波教授和徐文彬副教授就英语教师的转型、法律英语的课程设计、法律英语的学科发展趋势等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而广泛的讨论。讨论中,老师们结合本校教学实践以及在教学和科研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提问、踊跃发言、分享经验,气氛热烈。讨论从晚7点一直持续到9点多,各位老师都感到意犹未尽,收获颇丰。

专题讨论

 

此外,研修第二天课程开始前,张法连教授针对参班教师在反思日志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反馈。参班教师对此次研修班给予高度赞扬,并希望外研社在未来能够搭建更多类似平台,促进沟通和交流,共同推动中国法律英语教学的发展。

参班教师和专家积极交流

 

参班教师仔细阅读反思日志

 

面向高校教师开设法律英语课程培训是提高法律英语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法律英语专业人才的必经之路,是广大中青年教师拓展专业领域的难得机会,此次研修班的举办必将对中国法律英语教学和法律英语翻译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近年来,法律英语队伍正在迅速壮大,期待法律英语学科建设能够迅速培养出一批优秀的法律英语课程专家和法律英语翻译专家,从而为法律英语相关行业输送更多的精英型、实用型人才!外研社亦将为此不断贡献力量!

 

 

 

1. 书山有路勤为径,任何的实践以及输出都离不开扎实的“输入”。不论是做学术,亦或是相关实践,都必须要对法律的语言修炼好且不断深化。深造“基本功”,“厚积”方能“薄发”。

 

2. 道阻且长,不易方显真心。法律英语本来就是跨学科,不少专家学者丰富的学习经历与阅历,让我深切地体会到这条路需要更多的耐心与付出。在认识到其“难”,但仍坚持,才考验出自己的坚定,以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3. 徐文彬老师以美国合同法和合同翻译为题,从曹操与杨修“一合酥”的故事切入主题,介绍了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既讲了穿越故事,又介绍了大量合同翻译实例,可谓知识性与趣味性并重,正如徐老师的结语所说“法律语翻译联姻,方能诞生‘希望’”!

 

4. 张老师此次的讲座,以“一带一路”为大背景,介绍了大学法律英语课程的设计方法,并分享了大量与法律英语相关的实例,内容新颖,深入浅出,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教授复杂的英语知识,让我们了解到法律英语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正如张老师所说“法律英语助你生活幸福美满”。

 

5. 紧凑,紧张的一天学习,对于从事法律英语教学与高校英语教师的我是非常新奇和充满挑战的。两位教授的讲座集知识,趣味于一体,亦庄亦谐,讲座扣人心弦,引人入胜,令人收获满满!

 

6. 张法连老师侧重从学科的构建、思维、体系建立等方面作了高屋建瓴的启发式授课;赵军峰老师则从MTI学科设立的历史以及法庭口译课程规划和要求具体结合广外的个案进行讲述,几乎是站在中国法律英语专业的最高点给学员们做了提纲挈领的梳理,使参与者深受启发!

 

7. 上午的讲座信息量巨大,我深深感到的是:必须懂法律,以此为基础,才能学法律翻译。找好一个方向,先认准一门基本部门法,学扎实,才能慢慢学精。也正如董晓波教授所言:对法律翻译要有敬畏之情,要怀严谨之心!

 

8. 正如董教授所言,要在法律英语及其翻译领域有所长进、提高,甚至有些建树,就要“踏踏实实,十年以上”。也提醒我要走好法律英语这条路,就要拿出“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来,俯下身子,认真研究,多学多问,方可成长。

 

9. 反观两天的学习,自己最要提高的,一是眼界,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多参加交流活动,扩宽见识;二是坚持,要善于更要勤于积累;三是坚守,要有信心,更要有信念,在法律英语的道路上作出自己可以有的贡献。

 

10. 董教授乃大家,在此领域堪称权威,同时由于我曾是法学院学生,对中国法更为熟悉,所以当然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其收益与对教授的传道授业之精神,非文字所能表达感谢之情!

 

11. 2017年七月下旬,我与单位几位至于法律英语教学与研究的同事到北京参与了外研社主办的“法律英语高级研修班”,被诸多的场景所感动,在讨论交流环节中,各位老师畅所欲言,谈困惑,谈感受,谈对未来的百倍信心,在感动中思考,在思考中认同!

 

12. 法律为骨,英语为肉,骨肉相连,缺一不可

 

13. 董教授知识丰富,言谈风趣,对于相关知识解读之精辟,令人钦佩。我深知,这样的美丽绝不是一朝一夕的成果,必定是长年累月的钻研与探究的结果,作为一名初级教师,我要学习的还很多。

 

14. 专家学者们幽默生动,深入浅出,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高贵的学术素养,为所有参加研修的人员奉献了一场实践与理论并存、教学与科研共进的学术盛宴。

 

15. 教授的讲座集知识与趣味于一体,亦庄亦谐,讲座扣人心弦,引人入胜,收获满满。

 

16. “教学相长”,青年教师在教中学,通过学促进教,应当既既主动,通过多种渠道学习,将学习常态化、系统化。

 

17. 董教授开玩笑说,做法规翻译得有一种“傻子精神”,这也让自己惭愧不已。专家们之所以由如此丰硕的成果,正是由于一种赤诚,对学科、对学问、对社会奉献一种最为直白,且单纯的热情。我想,大概也唯有这种简单、直接、一如既往的付出,才会有“意想不到”的回报吧。

 

18. 类似合同、法规等法律文本的翻译,确实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做一个平行文本的语料库可能会有助于翻译规范性的形成,这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与帮助。

 

19. 内容严谨,辅以形式之美,使语言翻译做到真正的“秀外慧中”,是学者们的共同点。其实,也是中国语言翻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 高校应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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