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课程设计与教学方法

2018.07.13 - 2018.07.14 北京

主讲专家: 张法连屈文生郑小军马静王志涛

价格:¥1500.0

 

我要报名1531583999000

研修内容:

1. 面向法律实务的法律术语翻译

2. 法律思维

3. 知识产权法

4. 美国侵权法

张法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ESP研究》学术期刊编委会委员、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考专家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法学博士(JD)、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后EMBA。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语言、语言经济学、美国法治文化、外交学和美国研究。近年在《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法律适用》《当代世界》等外国语、法学、国际关系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法律语言研究》《英美法律术语辞典》《美国商标法判例研究》《大学法律英语教程》《大学法律英语高级教程》等专(译)著、辞书、教材3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北京市社科基金等多项科研项目。美国明尼苏达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甘肃政法学院特聘教授。曾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多年,主要从事外事翻译、美国内政、外交及中美关系的研究工作;曾任美国印第安纳州司法部副部长助理、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重庆市北碚区委常委等职务。

屈文生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兼外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翻译协会法律翻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法学翻译研究会会长。研究领域为法律翻译、法律史、翻译史及中外关系史。曾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育部霍英东基金、上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上海市“曙光学者”、首届上海市外语界十大杰出人物等奖励及荣誉称号。在《历史研究》《中国翻译》《复旦学报》《浙江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早期中英条约的翻译问题》等论文70余篇,在剑桥大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出版专(译)著12部。

郑小军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常务理事。早年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美国富兰克林法学院法学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普通法、法律调研与写作、知识产权法、侵权法、财产法和美国专利法,参编《大学法律英语教程》等教材。曾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法律助理,贸促会商标代理部商标代理,美国纽约Hopgood,Calimafde,etal事务所知识产权专员,美国纽约Morgan&Finnegan律师事务所商标专员。

马静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英美法律、法律英语、法律翻译。主要教授法律英语、英美法律制度、美国刑法、国际法、美国侵权法、美国刑事诉讼法、英国商法等。从事法律翻译工作,对英美法律制度有深刻的研究,具有扎实的法律英语阅读、写作和翻译功底。

王志涛

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中心研究员,欧盟ParaCrawl语料大数据委员会全球7名核心成员之一。迄今译文超过600万字,审校约400万字。研究领域为软件/IT、法律、营销和传媒翻译。担任上海佑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UTH国际)的执行副总裁,主要专注于语料库的研发创新。曾任上海润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苏州凌语软件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新宇软件有限公司亚太地区副总裁。(新宇软件曾获得2007-2008年度美国Brown-WilsonGroup《外包黑皮书》评定的全球技术翻译及本地化服务综合实力第一位&等殊荣。)

思维导向,践学结合,构建法律英语教研体系

——“法律英语课程设计与教学法研修班”成功举办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推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日益增多,涉外法律事务活动空前频繁。为适应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趋势,把握新时代的脉搏,国家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涉外法律人才。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法律英语已逐渐成为高校英语、法学等专业教学改革的新方向、新途径。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英语课程体系建设、推动法律英语教学科研、促进法律英语教师发展、培养法律英语人才,2018年7月13-14日,由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和中国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研究会共同主办的“法律英语课程设计与教学法研修班”在北京成功举办,吸引了来自全国近30所高校的教师前来学习。

 

研修班特别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张法连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屈文生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郑小军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马静教授担任本期研修班主讲专家,另外,还邀请了上海大学王颖老师和语料库专家王志涛先生进行工作经验分享和法律英语语料库使用介绍。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高等英语教育出版分社副社长孔乃卓在开幕式上致辞,热烈欢迎各位教师的到来,并对本期课程进行了介绍。

 

孔乃卓副社长

 

1. 面向实务——术语翻译遵循“通约性”,避免“解释性”

屈文生教授

屈文生教授提供了“用英语教法律”和“借助法律教英语”的两种法律英语教学思路,提倡设置专门化课程,建立从初级、中级到高级的法律英语教学体系与教学层次,并精心设置了每层级的教学内容。具体到法律术语的翻译问题,屈教授认为需要在理解原文的基础上构建译文。屈教授通过大量翻译实例讲解了在法律英译过程中面临的“一词多译的中文法律术语英译问题”和“容易混淆的中文法律术语英译问题”,并主张通过按照语境中的实际含义翻译成不同的英文术语和正确选词来应对这两大问题。屈教授指出,在实际翻译过程中,需要坚持“以术语译术语”的原则,寻找中英法律术语间的最大通约性,尽量避免“解释性”译法。

 

2. 思维培养——响应国家号召,满足个人需要

张法连教授

张法连教授深入剖析了国家政策与文件,及时追踪国际动态与形势,指出法律英语人才缺口巨大,是“时代选择了法律英语”。对于法律英语人才培养,张教授分别从教学和生活方面提供了解决方案。在教学方面,张教授称“法律英语人才是涉外法律人才的必经阶段”,要对两者加以区别,明确法律英语的教学目标,即培养具有实际语言应用能力的法律英语人才;在安排课程时,需要将语言、法律知识与法律文化进行结合,并注意区分法律翻译与法律英语——法律翻译是法律英语学科体系中较为高级的课程;此外,师生可参加LEC考试,以此作为教学评估的手段。在生活方面,张教授列举了中兴事件等国内外大小案例,论述了法律思维对工作和生活的重要作用,希望师生通过培养法律思维,创造美好生活。

 

3. 案例讲解——剖析知识产权法与美国侵权法,搭建法律英语教学框架

郑小军教授和马静教授通过大量真实的法律案例,分别就美国知识产权法和美国侵权法深入浅出地进行了阐述。参班教师纷纷表示,专家的讲解不仅帮助他们厘清了法律英语的教学思路,同时也使原本晦涩难懂的法律专业术语变得生动有趣。

郑小军教授

郑小军教授首先强调“涉外法律工作主要是语言工作”,称知识产权法主要面向国际市场、与国际同步,且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法最为发达。鉴于此,建议在教授知识产权法时使用英语教学,正如Operatic music would best be studied in Italian,这也进一步说明了英语语言在法律英语中的重要性。随后,郑老师分别从术语解释、历史发展等方面具体介绍了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版权法和商业秘密权法。郑老师风趣幽默,英语表达清晰流畅,讲解绘声绘色,给参班教师提供了优质的教学示范。

 

马静教授

马静教授从自身丰富的法律教学实践出发,想教师之所想,急教师之所急,为参班教师制定了关于美国侵权法的较为完善的教学规划。马老师讲解了故意侵权、过失和严格责任三大侵权门类及其相对应的抗辩,提出了“侵权(诉因)+抗辩”的教学思路,构建了侵权法课程的完整框架。此外,马老师还贴心地提供了一些具体的教学技巧。比如,在实际教学中,教师需要找出判例的争议点由学生讨论,鼓励学生思考;教师也可以上网搜索case brief供初学者使用,以此取代冗长、复杂的判例,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4. 转型指导——分享实战经验,助力教师转型

王颖老师

上海大学王颖老师分享了自己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经验,展示了自己从痛苦不已到拨云见日、云开雾散、再到得心应手的“弯道超车”经历。“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王老师从教学走向实践,又以实践反哺教学,为法律英语方向的师生提供了良好的范本,对参班教师来讲极具借鉴意义。

 

5. 资源分享——借助法律英语语料库“东风”,协同法律翻译产学研发展

王志涛先生

在大数据背景下,语料库的研究与广泛应用为语言对比研究和翻译研究开辟了广阔的发展领域,在法律语言研究方面有广阔的应用前景。王志涛先生分享了翻译行业的最新动态与趋势、市场需求以及语料库建设的基本理念。王志涛先生认为,语料库功能应与专业相结合,打通产学研协同发展通道。

 

为期两天的法律英语研修班圆满结束。干货满满的教学内容、沉甸甸的专家嘱托、其乐融融的教学氛围让参班教师感到意犹未尽,他们纷纷表示法律英语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都得到了提高,法律英语教学信念也得到了加强。希望各位教师“不畏浮云遮望眼”,以登高望远的战略眼光审视法律英语,为培养“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律人才”而不懈努力。

 

学员反馈

第二次参加法律英语研修班了。第一次的时候感觉自己还是有些迷茫,而这次的研修让我对法律英语形成了整体性的认识,理解更深了一步。更重要的是,这次研修还启发了我对很多衍生性问题的思考。专家老师们深入浅出的讲解真是“择焉虽精而语焉犹详”。冯友兰先生著小史的时候说:“非全史在胸,曷克臻此。”对专家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为期两天的研修活动,时间虽短,但收获颇丰。此次研修使我对法律英语的学科定位、发展现状以及教学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更为深刻的理解,也结识了很多朋友。尤其是有幸结识了法律英语领域的各位专家,他们渊博的学识,开阔的视野,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幽默的谈吐无不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感谢主办方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向专家学习和与同行交流的平台。你们细致周到的工作是我们研修学习的有利保障,深表感谢。希望能够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助力法律英语事业的发展。

 

一、今有幸聆听屈文生教授和张法连教授的讲座,获益良多。屈教授的授课围绕“三个切实”主题,即: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历史维度展开清朝法律翻译研究),严谨的治学方法(理清翻译的错谬之处),法律翻译的术语力求精确。张教授的授课体现为“三合”思想,即:合规,合理,合用。

二、郑老师对知识产权的讲解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语言优美流畅,使我领略到了大家的风采,看到了知识产权法中的智慧和思辨。马老师的侵权法的讲解深入浅出,不仅仅为我们法律英语的教学提供了素材和大纲,也让我见识到了专业人士的水平,法律知识渊博,案例信手拈来,术语概念精熟于心。感谢外研社请到一流的专家帮助一线教师解疑答惑。

三、第二次参加法律英语的研修了。第一次的时候还是一片空白,这次的研修让我形成了整体性的认识,理解更进了一步,已经没有畏惧感了,不再望而却步,更重要的是还启发了我对很多衍生性问题的思考。多亏了专家老师们深入浅出,深感择焉虽精而语焉犹详。冯友兰先生著小史的时候说,非全史在胸,曷克臻此。对专家们佩服得五体投地。

四、第一天的研修让我意识到了法律英语教学中应注意防止学习知识和生活的割裂,避免使学生误认为法律英语是“高岭之花”。作为法学英语专业的课程,以往我的法律英语课程中心在美国部门法,听了屈教授的解读,我也意识到课程要注意与中国法的结合。

五、张教授和屈教授的授课使我对法律英语的重要性,法律英语的内涵,法律英语人才的关系,法律学科的定位,法律思维和职业素养都有了更深的认识,最重要的是此次研修帮助我找到了教学的切入点,同时树立了能够胜任法律英语教学的信心。

六、作为转型的外语专业教师,对法律英语教学有很多困惑与迷茫,专家的讲解可谓指点迷津,解答了心中的许多困惑,意识到法律思维培养的重要性,同时也感到任务的艰巨。非常感谢外研社能够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为我们创造了向专家老师取经问道的机会,希望外研社能够坚持把这样造福老师学生的活动办下去,祝越办越好。

七、聆听了屈教授和张教授的课程,使我耳目一新,又感到责任重大,法律英语不仅只给学生提供专业知识,相应的学生从我们这里也不应该仅仅只获取了专业技巧,作为教师更应该注重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授人以渔”才是真正的道理。

八、在涉外法律全球化的今天,如何培养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已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重大课题,此次研修课对法律英语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以及教学方法的讨论对于法律英语教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张法连教授提出的“6+1”法律英语学习思路对于涉外人才的初级培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九、对法律英语各个绝对的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有了进一步的人了解,法律术语翻译的解读也让我深受启发。屈教授所言法律翻译者具备的核心素养在于其具备的术语对应能力,我深表赞同,同时也感到自己在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做学术一定要有专研精神。感谢外研社工作人员周到的安排,你们幸苦了,从每一个环节都可以看出这是一支在认真做事的团队,点赞!

十、几位老师的讲座使我认识到法律英语不是简单的法律+英语,我非常赞同张教授所解读的“法律知识和英语语言技巧的有效结合,这无疑为我法律英语教学的设置提供了理论指导原则。当然教授学习法律英语也不能简单的停留在语言和技术层面,更应该用法律英语的思维来指导自己做人做事。

十一、第一次参加法律英语课程研修班,非常荣幸得到几位业内专家的指导,收获颇丰。从屈教授的讲座里,我获得了法律英语课程教学的基本点:怎么教,教什么,还了解到法律翻译在法律英语中的重要性,法律英语人才定位以及国内外法律人才的要求和就业前景。从张教授的讲座中体会到了法律思维培养对法律英语人才的重要性,为我今后的教学计划提供了指导方向。

十二、今天一天的研修课程让我收获颇丰,我了解到了法律英语的教学应该更加贴合学生情况,更重要的是学习法律英语者应该注重法律英语中的术语对应能力。从细节上也明白了法律英语的切入点应该是美国法,法律英语的导向是外语,以及其他法律英语的培养发展方向应是涉外法律人才。

十三、郑老师的课不仅让我感受到一名法律英语的教师不仅要有扎实的语言功底,还要具备相关方面丰富的经验。马老师的课为我们带来了很多干货,准备了成系统的侵权法案例教学资料,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很多案例和相关术语,听完老师的课对于我对于法律课程设置问题,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如何选择教学素材和方法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十四、全天的学习让我对法律英语又有了深刻的认知。上午郑老师全程英语授课,用词精准,表达清晰,内容使用很多案例,容易理解。对于我自身的启发是要想教授好学生自己应该提高英语表达能力,争取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马教授的讲授简单精准,为我之后法律英语的教学提供了纲领

十五、为期两天的研修活动,时间虽短,收获颇丰。此次研修使我对法律英语的学科定位、发展现状以及教学方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更为深刻的理解,也结识了很多朋友。尤其是有幸结识了法律英语领域的各位专家,他们渊博的学识,开阔的视野,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幽默的谈吐无不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感谢主办方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向专家学习和与同行交流的平台。你们工作上的细致周到是我们研修学习的有利保障,深表感谢。希望能够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助力法律英语事业的发展。感谢主办方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向专家学习和与同行交流的平台。你们工作上的细致周到是我们研修学习的有利保障,深表感谢。希望能够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助力法律英语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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